高台县博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机构关于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甘肃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等有关规定,经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设立高台县博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编号262072472026019,办学地址位于高台县城关镇长征路社区县府西街214-41号,招生对象为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幼儿,办学内容为器乐,法定代表人杨蓉。
你机构隶属高台县教育局管理,应接受高台县教育局的指导、监督、年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批复。
高台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