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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高台县博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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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7/2026-0008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6-04-21 18:00:00
是否有效

高台县博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机构关于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甘肃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等有关规定,经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设立高台县博扬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编号262072472026019,办学地址位于高台县城关镇长征路社区县府西街214-41号,招生对象为中小学学生、幼儿园幼儿,办学内容为器乐,法定代表人杨蓉。

你机构隶属高台县教育局管理,应接受高台县教育局的指导、监督、年检,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特此批复。

高台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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